
近日,一条关于“驾照扣分新规”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消息称:“3月1日起,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提前面签,该措施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此消息一出,我市交警部门业务大厅迎来浩浩荡荡的排队大军,他们大多数是赶在3月1日之前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和面签的市民。
业务大厅排起长龙
昨(27)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位于市区庐山北路的市交警一大队业务大厅看到,大厅里挤满了人(图),就连大厅门外也排起了数十米的长龙。排队等候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从网上看到消息称“3月1日之后,帮他人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扣分必须提前面签”,“这意味着交通违法造成的驾照扣分就不能随便拿别人的驾照分来抵扣了。”刘女士说,她之前的交通违法扣分比较多,自己的驾照分不够扣,就赶在3月1日之前将违法赶紧处理了。
一名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两天,前来处理交通违法和面签的市民比平时多出两三倍。
部门:网传消息不实
市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所流传的并非“新规”,而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但前提是驾驶人要提前在该APP上自助备案(实名注册绑定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或者去窗口办理备案(也就是“面签”)。据此,“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机动车交通违法扣分必须提前面签”显然是误传。
备案后,可以通过APP处理自备案
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手机APP
最多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车辆
据介绍,通过APP进行备案时,一个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辆,同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个驾驶人备案。驾驶人可通过APP或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部门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交通违法,驾驶人需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也需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据悉,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APP自助处理。此举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文/图 记者 周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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