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德阳日报
- 责任编辑:
- 黄勇霖
- 2016-02-01 10:03:06
今日起市区禁放烟花爆竹
市政府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召开 赵辉主持
(记者 叶书英) 1月31日上午,市长赵辉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在刚刚闭幕不久的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黄长碑提出了《关于尽快在德阳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被列为市七届人大六 次会议的“一号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研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按照通告要求,从2月1日起,德阳市区成绵高速公路以西、嘉陵江路 以北、宝成铁路以东、青衣江路以南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会议要求,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通告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平台,对通告予以深入解读,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议还邀请了两名分别来自民主党派、国资系统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旁听会议。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阳市区成绵高速公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北、宝成铁路以东、青衣江路以南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在禁放区外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六)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七、本通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储存安全管理的通告》(2015年2月13日发)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31日
相关推荐
分享是一种美德
